<<第三十四章 ~ 違反神旨意就分手>>

27年前按神心中的感動和平安就開始了這段感情 , 大家都是以事奉神為人生的大前題 , 以神的旨意為第一位 , 因為大家都不是一見鍾情的愛情 , 是以神為中心的 , 所以很理性和屬靈 , 我和惠恩相處了一段時間 , 發覺有少少性格上不合 , 加上有磨擦 , 我想小心點 , 所以在結婚前我提出要神印證 , 若果不是神的旨意 , 不如早些結束 , 好過日後悔恨 , 所以我們各自禱告神 。

剛好有位國際先知 , 就是以前教會牧師的師傅 , 由美國來香港帶一個退修營 , 我就要求神在當中印證 , 否則這段情就應該結束 , 當時日華和玉珍也在這退修營中 , 想也想不到神用這種方法印證 , 因祂知我性格 , 若果不夠戲劇性我是不會接受的 !

其實當時教會上下連牧師執事們都反對我和惠恩的來往,覺得是她使我後退,後尾知道其實是他們後退,結果在退修營其中一次聚會,先知在講道前,突然走上來我和惠恩面前,當時我們坐在前排,意外地她把我們的手疊在一起,跟住說了一個預言,內容到今日已經完全應驗晒,其中大部份內容是以夫婦來形容我們。

這是一個很超自然的印證,我們完全不認識她,連一句說話也沒與她說過,結果我就決定與惠恩結婚,開始了一段25年的恩愛婚姻,當中不是沒有波折和沖擊,但在神的保守底下,我們已經勝過魔鬼的所有攻擊,成就神的美意。

記得非常清楚幫我哋証婚那位牧師嘅訓勉,全章都是個預言,到今日已經全部應驗,內容講到我是以撒,惠恩是利百加,她是聖靈帶來給我的終生伴侶,以撒和利百加的一對兒女的事蹟,也完全應驗在我地的仔女身上。

這婚姻是神聖的婚姻,是神撮合和安排的,是充滿神的恩惠!


Powered by WordPress | Designed by Elegant 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