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敬畏神

《尼希米記 5章15節》

「在我以前的省長, 加重百姓的擔子, 每日索要糧食和酒, 並銀子四十舍客勒, 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 但我因敬畏神, 不這樣行。 」 

 

 

 

以下是以上經節的前文後理:

《尼希米記 5章14至18節》

14    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 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 共十二年之久, 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 

15    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 每日索要糧食和酒, 並銀子四十舍客勒, 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 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

16  並且我恆心修造城牆,並沒有置買田地;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裡做工。

17   除了從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以外,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

18    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雖 然如此,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

 

尼希米是一個怎樣的人呢?他除了不貪財,也不勞役和壓制百姓,愛民如子。因為憐憫百姓的困苦和重擔,他連自己應得的薪水也不要,全然犧牲和捨己,心中只想天下黎民百姓幸福,是一位仁義的好領袖。他所倚靠的是神,以天父為自己的供應源頭。他不理會一向以來一般交稅和納貢的做法,亦不爭取公平和自己所應得;人地或個個做開但自己不一定做,他非常有原則和獨立思想。

 

除此之外,他行義的事還額外做多很多,他非常慷慨,饑荒撒種,希望祝福幫助自己的手下和百姓。雖然他放棄所有自己的薪水和福利,甚至沒有為自己留後路去置買田地。雖則可能已經很缺乏,但每十日他都撒種豪請他的客人飲宴,係150人的宴席,支出真的不少。他不但只是個清官,還非常愛民和慷慨付出,而且他非常勤力作工,建立城牆。

 

他做以上這些全都是因為他敬畏神,因為敬畏神的僕人不敢作一個不義和自私的惡領袖和牧人。

 

我也有同樣經歷,在教會初期的時候,我有三年係憑信心自費全職事奉神的階段。由1986年至1989年,當時三年係沒有薪水,仰賴天父供應每日所需,一家四口,經濟常常拮据,但三年未曾餓過一餐。但很多時最後關頭,神就聽我們禱告超自然供應,救過我們不少次。足足三年神好似差烏鴉叼肉給我們,養活我地一家四口。非常感謝神,神的話真是真實,神真係信實!

 

但這三年我們都是饑荒撒種,很多時我們得返一餐飯餸,手上得幾元,我們便接待一大班從九龍進來粉嶺圍比我們有錢很多的弟兄姊妹,請他們食飯,花時間輔導和跟進他們,幫助他們,當然他們不知道我們很多時鬧饑荒。有時我們家中日日都有外人,我們一味接待和款待他們,結果神超自然養活和祝福返我們很多年,而期間我亦可以安心和盡心事奉神。

 

我相信尼希米都是一樣。所以,在我不知情底下,神給了我尼希米這個名字。

 

總結:一個敬畏神的人係為了愛人而犧牲自己,甚至無都俾人,完全不為自己切想、爭取和預備,做到饑荒撒種的實際行動。神會保護、養活、使用和祝福返這類敬畏神的人,所謂之「撒種收種」。其中一位屬靈偉人在這點上做得非常好,就是John G. Lake,他是我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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