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華牧師 ,今日在栽在溪水旁所帶出 ,信仰是實際行動 ,不是紙上談兵 ,不是知識主義 ,是實際地不斷驅走自己生命中的黑暗 ,是不斷接受真光的照耀 ,裏裏外外實質地改變 ,不斷誕生新的好行為 ,才能有光的恩膏 ,主耶穌的一生已經示範了 ,留下美好的榜樣和腳蹤 ,要我們去效法 、實際執行 、跟從和實踐 ,是要非常務實 ,是要非常誠實地面對自己 ,真是絕對認同 。
在重生和受浸之禮的題目底下,日華牧師帶出的第一細點,就是主耶穌和聖經提到信心的時候,提到叫我們去信的時候,最基本牽連的第一小點,就是悔改,我們若真正悔改,是要產生真正的信心行動,是要徹底地改變,是要去掉之前的錯誤行為和壞習慣,然後相反而行之,是實際行為和行動的逆向。
我們的生命要脫胎換骨,要切切實實地行出來,誕生新生的樣式,不是空口講白話,不是頭腦的知識,要生出新的發光行為與見證,是眾人有目共睹的!是眾人都稱讚和欣賞的!是明顯能夠被看見的!如光一樣,是人人都看得到的!燈不能夠放在斗底下,是能夠榮神益人的!不會繼續失見證而絆倒人,不會在舊問題當中,打滾、摔跤和掙扎,話變就變,話改就改,判若兩人,不會拖泥帶水,不會牽牛上樹的。
但為甚麼很少人,真正去信和悔改呢?為甚麼很多人繼續自欺欺人,仍然活在假宗教裏面呢?為何人只做鷯哥和鸚鵡呢?為何大部份基督徒,外面是羊皮,裏面是狼、豬和狗?因為真正信的定義,已經被世人改寫了!真正的悔改和真正的信,是要付上很大的代價,是要得罪自己和眾壞人,是會痛和辛苦,是要損失這自我,若果實際地去改變,活出新生命,真正的蛻變,是要打真軍,是要賠上性命,是要非常認真,是要破碎自己和真正愛神,是要絕對認真地、實際行動地憎恨和拒絕黑暗,有時要六親不認,失去很多東西,要面對很大壓力和懼怕,要行一個徹底的割禮,可能惹來殺身之禍,弄到眾叛親離,受盡屈辱、逼迫和苦害,對自己是要非常決絕,不能夠留戀自己的過去,不能夠拖延,以及猶豫不決。
對於這一點,我是非常體驗和了解的,因為我是來自一個基督教的家族,五代都自稱是基督徒,由我太公開始已經是信主的!但他們都活到與世人一樣,甚至更差,與世界沒有分別,更虛偽,但得罪都要講一句,他們九成九都活在假宗教當中,有虛假的敬虔,只是做表面功夫,有名無實。
為甚麼我可以這麼肯定呢?因為自小就認識他們,看見他們的行為,聽見他們所講的說話,頭大身細,裏外不一,雙重標準,全部都是偽君子,講就講得好好聽,在行為上,似足世界和撒但,真是粉飾的墳墓。他們對任何真光和悔改,都非常之厭惡、抗拒和憎恨,全班人都活在非常大之黑暗裏,罪孽深重,但卻孤傲不群、驕傲自負,自居名門正派,看不起和否定神所差來的時代僕人,與我們劃清界線、勢不兩立,但他們當中一點光明也沒有,充滿黑暗和惡行,講一套,做一套,是典型的法利賽人,還以為自己一定上到天堂,批評論斷我們是異端邪敎,敬而遠之。
就算從他們當中出來,棄暗投明,轉投入錫安的親人,都是容易有知識主義和律法主義的傾向,知多過實行,講多過做,故我多過改變,成長和進步得非常緩慢。
除非好像我34年前,已經大徹大悟,徹底悔改,斬釘截鐵,脫胎換骨,對自己舊有的生命,非常決絕和殘忍,絕對憎恨和排斥黑暗,拒它於千里之外,完全打開自己,接受真光,由以前不開心的光境中,完全跳過來神的國,破釜沉舟,不像他們,留戀他們已經擁有的太多東西、事情、身分、名聲、錢財、成功、背景、關係和罪,否則我也不能幸免於難,不能夠自拔,甚至我會繼續同流合污,難辭其咎,擺脫不了假宗教和世界,不能夠棄暗投明,因為太愛世界上所擁有的一切,今日的光境,就會與他們一樣,非常之悲慘。
所以我非常珍惜我當日所作出的決定,不是一個虛假的表面行動,是一個真正帶住信心的徹底悔改,是非常決絕的!因為頭20年受苦的緣故,環境的倒模,受苦蒙福,使我成為一個非常獨立決絕的人,嫉惡如仇,不喜歡同流合污,不喜歡與惡人為伍。
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