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對等交換的律 ,若果我們要換取永生 ,就是神永恆的一切與萬有 ,我們就要用我們的一生去與神交換 ,一生一世絕對愛神 ,一生一世貞忠 ,就等於一個婚約 ,若果太太嫁給丈夫 ,她就跟丈夫姓 ,她已經歸於丈夫的名下 ,已經是完全屬於丈夫 ,一生一世都不能夠犯一次姦淫 ,沒聽錯 ,是一次都不可 ,否則就毁了婚約 ,若果太太能夠一生一世持守這承諾 ,丈夫的一切 ,包括丈夫的產業 ,都屬於她 ,她是丈夫的承繼者 ,新婦如何承繼永恆和永生 ,都是這樣 ,可想而知 ,外面不貞忠的淫婦教會 ,出賣了自己的貞操 ,是沒有永生 ,在丈夫的永恆中 ,是沒有分的 。
所謂之、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這句說話,最好是用來形容婚姻關係,試想,自己的太太,與別的男人行房,是丈夫極度的忌恨,是絕對不能夠容忍,是何等羞恥和汚穢,只要做一次,就收工,絕對沒有得回頭,古時就已經能夠合法休妻,甚至可以藉着浸豬籠,當眾殺死奸夫淫婦,現代就已經能夠合法離婚,能夠永遠分開,互不相欠,本來是同姓的,結果毫無瓜葛,與陌路人一樣。
所以為甚麼金瓶梅小說當中,潘金蓮與武大郎的故事,成為中國人的恥辱和萬世警惕,因為這種姦淫和不忠,在人的良心中,是絕對不能夠接受。
你可曾想過,為何神要求我們一年不變、十年不變,甚至四十年不變呢?為何神要我們一生貞潔不變呢?而且要我們盡心盡力性盡意盡力,一生一世去完全愛神,忠貞不渝,為甚麼呢?
我們身為人類、神的新婦,甚至,神所揀選的子民,在有生之年,都無法做到永恆不變。既然,我們無法永恆不變,又怎能撒種取得永恆不變的法則呢?答案非常簡單,亦因此,神設計了一個撒種的律。在撒種的律,雙方公平交換,我們沒有永恆,卻有一生;神不單有一生,且有永恆,我們的所有,就是一生。神的所有,至少超越了永恆!因此,神要求我們做到這一點,祂不是要求我們半桶水(一知半解);而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祂不是要求我們只做半生,而是一生;一生,已是我們能夠付出的總和。
問題是,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如何作出交換呢?竅妙在,神設立了婚姻,永遠是對等交換的。
換句話說,當太太跟丈夫說:「一生一世,海枯石爛」的時候,(因而用上「牙齒」一字作解);於海枯石爛之況,太太就委身於丈夫,那麼,她便得到丈夫的姓名,冠於自身姓氏之前。不管從前她姓梁、姓陳也好,嫁了給姓邵的丈夫,那麼,她的姓氏便改為邵,這就是一生的交換,甚而,她便屬於丈夫所擁有。
謹記,對於像王者一樣的丈夫,她必須保持她的忠貞,才有資格成為他的太太。當你成為他的太太後,其對等交換是,當你用上一生光陰去委身給神,以你一生不變獻給神,神對你的回應就是永恆不變,能換取不變的永恆法則,這就是撒種。所以,神一定要我們用上一生,即使是百分之九十九,也不可,百分之九十九,算不上是你的一生,就沒有資格以此換取永恆。極其量,神只能換取你僅有的一生,假設,你有一百歲的人生,神只好按三十倍、六十倍祝福給你。
當然,一百倍已達頂峰值,神不能給你,若出現了一百倍,神便會將他的永恆與你兌換,這就是婚姻。兩者交換,把你的所有付出,神也把他的所有付出。問題是,你也必須將你的所有付出。記緊,是你的所有!所以神設定,是沒有半桶水的信仰,所以信仰的程度,應該是激進和全然委身,沒有0.1%保留。
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