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清楚明確告訴我們 ,我們要馴良像鴿子 ,靈巧像蛇 ,這是一個非常之美好的平衡 。我們要在動機和良心上單純善良 、順服神 ,向罪方面 ,我們也要如此馴良 ,但在策略 、謀略 、智慧 、聰明 、創作和處事上 ,我們就要靈巧 ,要有相當的靈活度和變通 ,當然在不違反真理和原則的大前題底下 ,我們不單只處變不驚 ,還要創意無限 ,在傾聽神的聲音 、被聖靈引導和得着啟示底下 ,我們的決定 、帶領 、做法和方向 ,可以是非常另類 ,可以是前無古人 ,叫人嘖嘖稱奇 ,因為真正神的先知和使徒 ,就是這樣 ,是完全超越那個世代 ,走在前線和時代的尖端 ,創新和誕生偉大的發明 ,改革文化和社區 ,改寫歷史 ,創造人類未想像過的領域 ,跟從這種領袖 ,真是非常幸福 ,但要付出代價 。
我寧願跟從這種領袖,人生充滿冒險、拓荒、變化、進步、擴展、成長、貢獻、成就、創作、傳奇、里程碑、偉大、價值和意義,使神與人都震撼、欣賞和受惠,雖然要改變和付代價,但這絕對是值得,總好過跟一些非常守舊、死板、不懂得變通、墨守成規、閉門造車、故步自封、毫無新意和變化的傳統維持和死守者,比較好些就成為宗派,最差就成為假宗教,一生維持一個假信仰,然後最後發覺自己在地獄當中出現,沒有永生和救恩。
我一生遇到最靈巧的人就是日華牧師,靈巧的人是強調策略、謀略、啟示、智慧、聰明,信仰是靈活變通和融匯貫通,因為信仰是活在生活體系和實踐執行當中,才能有這種優質的傾向,換句說話說,信仰是應該是非常活的和認識神的。我自己本身天生是第一類型人,所以都是有這個傾向,加上後天的第四類型人性格,就更加加強了這個靈巧的特質,所以當遇到日華牧師,就一拍即合,產生極大的共鳴,能夠肝膽相照,成為屬靈好友和夥伴,當然他是我的屬靈爸爸、師傅和啟蒙老師,我亦非常感謝這位神人過去33年半的教導和榜樣,使我更加能夠按真理和聖經而行。
所以今日日華牧師與我們分享一個非常嶄新的重點和看法,包你嘆為觀止!
使徒行傳 24章16節:「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日華牧師嘗試再藉這經文說出一個概念。相信,大家也感興趣的。雖是很細碎,但他卻活在這原則中。亦對於許多基督徒的信仰而言,可說是可大可小。而這觀點,他從沒有詳細從這角度去剖析。所以,今次嘗試與大家分享這概念。
相信大家也聽過他曾言及,他不會看某些漫畫,亦同樣不看某些明星,或許,大家會感到不明白,也有些肢體在私底下,問及他因由。許多明星、歌星自居為基督徒,但,當問到他,關於他們做某些事情或說某些說話的看法時,他便會把他的意見告訴他們。但,這必定來自一個大原則,這是日華牧師信主之後所定的,當成為你們的牧師,他讓大家去理解他在背後所定立的原則。若然他不以這原則去分享,大家一生也不會知道,也不會持這方向去想。
當中,最重要的是甚麼呢?正因這些的原則,幫助我們成為好的基督徒。作為我們的領袖,或牧師,因著他要成為好一點的基督徒,所以一些標準,便在他內心萌生。這導致他看一些事情,一看便知悉。而他也會按這標準來定準。不論屬世的人、或稱呼自己為牧師的人,說他是對或錯也好,最關鍵的是,他能上天堂。他們卻上不了天堂,何故他要學效他們呢?
第一個問題,為何好些人對歌星,或明星有某一個看法?所有這些的看法,也沿自一個很簡單的原理。若貫通了,你便發現,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例如,所謂「藝人之家」基督教組織。何解?我不是「拆台」(以手段破壞他人的事),他又有何資格讓我如此做?日華牧師只說出《聖經》的標準。而這種現象,在外國屬靈猛人Tim Storey 身上可見,在離婚前,他也曾在荷里活成立藝人之家,結果,自己也遭離婚下場,何故?基本上,起初時,或許你看見他有美好的見證,但最後,卻離婚,或拍色情或不聖潔(rebuke) 的戲劇。甚至,許多新聞也以此報導。普遍,那些所謂的基督徒,拍攝時也是滿口粗言穢語。
誠然,問及他們時,他們自覺是做得對、逼不得已,只是做戲,是假的。但是,他們並不明箇中基本的問題。
問題正是,就以日華牧師的看法,讓大家知道,他不當這些所謂基督徒是人。你會問:「他們可是香港的大明星,是一名信主多年的基督徒,上某一所大教會的呢!」但是,日華牧師不會當作他是一個人。或許,讓你感到震驚,他會為大家解釋一下。
首先,你們要知道,這些所謂的明星,雖則稱呼自己為基督徒,但他們卻演出有問題的戲劇,縱然是劇情所需,但他們認為裸體、色情也是可以,只因他強調、看自己乃一名演員。但,在神的面前,演員就不是人了,神看他們為禽獸一樣。
或許,你不認同,但我卻問你,剛唸過這節經文,當中提到我們為人處世時,要憑良心。但,演員是沒有良心的。雖則扮演的角色是擁有良心,他就有良心,但飾演沒良心的人,就沒有良心了。換句話說,人能否憑著他所設定出來的身份上天堂呢?這乃絕不可能!難道他設計自己是螞蟻,難道可以憑螞蟻這身份就能上天堂麼?演員,卻是人類社會中所設計的身份,若這人為演員的身份而放棄信仰上的榜樣、見證及其操守的話,在神眼中,他已經是一名演員;但演員卻不可上天堂。
《聖經》也沒有一個應許說道:人成為演員就可上天堂。雖則,人可以為自己設計身份,也可以延續自己在社會上的身份,但在神的眼中,他卻不是人,《聖經》也沒有任何關於神對演員的應許(Promise)。
這現象最明顯可見,就在古時希臘。當時她強調運動、歌劇,或許多藝術的事業,這正是出現崇尚偶像的時代,慢慢衍生出來的現象。這,純屬是日華牧師的看法。對,他正是表達他自己的看法!
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