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的辨別能力或擁有一個非常之強勁的屬靈sensor,可以是從良心和重生得救的生命而來 ,只要把持一個好的信仰 ,從信主第一天 ,便可以繼續擁有 ,無師自通 ,就像日華牧師一樣 。大部份人都是因為真理的洗禮和心意更新而學會去辨別 ,分別為聖 ,保護我們的眼睛 、思想 、心靈和信仰 ,使我們不會受到污染 ,潔身自愛 ,屬靈保持聖潔 。
在錫安我真的認識很多人,因為聽外面教會或組織的巴蘭詩歌而跌倒,他們還極力辯論去維護他們的偶像,一些是家主,一些是我對一的牧師,一些是台上的音樂事奉。屬靈大意和放任,真是會害己害人。
日華牧師,真的是很溫柔和謙卑,他看見別人踩過界,他很多時,都不會出聲,都不指責人,容讓他們有成長的空間,讓他們自己去辨別和自發,找出問題和正確的答案,除非逼不得已,他才作出勸導,這是我可以為他作證,所以他的忍耐力非凡,而且很少血氣和人意。
漫畫世界會以「娛樂」把我們帶至另一個世界,若我們以欣賞、娛樂方式打開自己的內心去接受的話,你可知背後的影響有多大?我們不肯定它對每個人信仰的破壞力有多大,但起碼我肯定,這樣是為了「娛樂」而破壞自己的信仰。那豈不又回到人與演員的分別,這同一問題?同樣,娛樂亦然。當我們以「犯罪為戲耍」的時候,按照《聖經》所說,便等同於放棄信仰了。剛開始時,也許是微不足道,但假以時日,它會累積如毒素,藉著他們的作品將其Spirit(靈)裡面的立體世界,無聲無息地傳遞給你。並且,不知不覺地摧毀你的性格及其他方面。
箴言 10章23節:「愚妄人以行惡為戲耍;明哲人卻以智慧為樂。」
箴言 14章9節:「愚妄人犯罪,以為戲耍;正直人互相喜悅。」)
因此,《聖經》有一個簡單字眼——「分別為聖」﹙ consecration﹚,來表達從世界分別出來的意思。神就是要這樣,難道還要逐一說明嗎?否則,《聖經》單單記載每年新出版的漫畫、電影、歌舞片、電視劇集等,已經沒完沒了,對不對?有見及此,多年來,日華牧師,從不會刻意針對某些事情而逐點與我們討論。反而,他現在要告訴我們一個大原則,是他自信主起,已開始懂得選擇的。因為他只想活在另一個世界,即《聖經》記載的祭司生活體系。沒錯,活著需要「娛樂」。但它還要達到甚麽條件呢?它應該不干預我作為一個人或基督徒的生活,甚至他在成為我們的牧師之後,不干預他成為一名牧師。
但是,當他一看電影《海賊王》的畫面,稍微有點屬靈觸覺的人,看到其畫面,也會感到欠缺平安。若像日華牧師一樣敏銳,內裡則早已有一套理論,只是沒有人提問,他就不公開分享了。誠然,他不會阻止身邊的人觀看,因爲它不涉及色情,假使這些都不曉得辨別,也真的不用管他了。記得,大約十多年前,他看到教會有人聽「突破」、「小羊詩歌」這些垃圾般的詩歌,他也沒有阻止。因為這是他們每個人屬靈程度的進深過程。
甚至,連其中一名策略家,也聽「小羊詩歌」。轉眼間,已經是幾年前的事了。那時日華牧師反問他:「為甚麼聽『小羊詩歌』?你連最基本的敏銳也欠缺⋯⋯」他再問他:「你有沒有發覺,以前喜歡聽『小羊詩歌』的人,全部都離開教會了?」若只是家聚負責人,我不會吭聲。但身為一名策略家,他就得過問。為甚麼他要這樣問呢?原因是,一首動聽歌曲或一幅栩栩如生的漫畫,全都是人將信仰裡面的Spirit 立體化而成的。若你沈醉在這所謂的「娛樂」,便會導致你最終放棄信仰。
當然,我知道這是娛樂,也知道他們的歌好聽。只是,稍為聽見或看見這類作品,應馬上知道是怎麼一回事。為甚麼非要他說出來呢?人所共知,在教會中,他不會做一些律法主義的事情,叫大家這個不能看,那個不能聽。反而,他會勸勉大家,不要失見證,並要憑良心做事,就如這信息開首的經文。然而,許多人所看到的卻只是短暫,他們認為,這只是小事情,無傷大雅,但卻沒有理解背後的原理。既然,神如此強調詩歌能夠提升我們的信仰,那為甚麼沒有想到,這些詩歌,同樣也能傳遞作者的靈給我們,從而長遠破壞我們的信仰?或許,惡夢還沒有發生,對我們的信仰尚未有影響。然而,長此下去,慢慢由讚賞變為接受,就大事不妙了!
多年來,私底下日華牧師只聽自己挑選及指定的歌。其他的他都會拒之門外!這是展鳴知道的。若是播放別的詩歌,他會請他關掉。所以,較早年,那些在主日台上唱和音,又彈奏樂器的人(現已離開教會),他們在SingSongZion介紹一些「垃圾」作品,即賣錢的巴蘭詩歌時,日華牧師,通常都不會阻止他們。因為他們的信仰,根本就是如此差勁、劣質!不過對於策略家,剛開始時,他不會規限他太多。畢竟他才剛被他門徒訓練幾年,總要給他成長的空間。但若後來仍然發現他欠缺這基本的概念,他便會阻止及告訴他不要再聽這些歌。要知道,這標準是日華牧師一信主便能識別的了。最起碼他會找最好的,然後淘汰有問題的,尤其是他成為牧師後,對此就更為敏感。
因此,他會挑選在當時他認為是最好的作品。何謂當時最好的?有些人是因犯姦淫跌倒的,如大衛就是一個例子,但是,你不會因此而不看《詩篇》吧!《詩篇》,大部份篇章是大衛於犯罪前撰寫的,有些則是悔改後寫的。然而,全部皆記載於《聖經》,為要告知我們甚麼呢?原來,神當時為人定格的瞬間,他為信仰而作的詩歌,是被接納的,否則《聖經》也不會記載《詩篇》。眾所周知,所羅門於十四歲前,他的信仰深受父親影響,只是到他真正自由時,在信仰上就跌倒了。
那麼,何解所羅門的詩歌會被記載其中呢?其實,《詩篇》是由所羅門整合,更被神放置於《聖經》的中間。原因正是我所說的,你要衡量一個人當時的作品,長遠以來靈的傳遞,究竟對你產生破壞力或是祝福?然後,神允許祂所揀選的、能成為我們長遠祝福的,都統統放於《詩篇》裡。無論是大衛、所羅門,或是摩西的著作,即便摩西最終不得進入迦南美地,神卻選取他的作品。如我所言,神其實定格了他們當時的信仰。當人犯罪後悔改,神亦定格了他的信仰。若我們羨慕這樣的信仰,對我們是大有裨益的。那麼,我們再看回娛樂界,娛樂界從不定格於信仰,有些純是娛樂性質,有些則將他們的惡夢,藉著漫畫、卡通表達出來,那我們還不聰明一點嗎?
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