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亦有人,當面臨生命崩潰的時候,遭遇患難的時候,經歷大改變的時候,他們不選擇神,不聽從,還逃避遠離神,活在一個孤島當中,真的大有人 在,相對!有些人不單只一次過將自己當作活祭,像羔羊獻上,百分之百獻上,毫無保留,他們還揀選愛情,與主耶穌開始一個新婦的歷程,我的 良人屬 我,我屬我的良人。
當然若果這決定,是在你信主的頭一年內,這是最好的!神看是無玷污、瑕疵和皺紋,但你若錯過了!在日後補回,神看是有瑕疵、玷污和皺紋,這羊是有殘疾的!是打了折扣,但好過連補償都不做。
今日日華牧師解釋得非常之清楚,靈商是甚麼?首先主耶穌成為我們最大的榜樣,他把祂的一生33年半,完全獻上成為活祭,最後成為無罪羔羊,釘上十字架,主耶穌是長子,亦是頭生,他是拿細耳人,一出世就已經奉獻了給神,沒有自己的夢想和理想,沒有自己的喜好和方向,沒有自己的旨意,凡事以神的旨意為先,遵行神的所有命令和真理,是百分百的大祭司和利未人。
第二個例子,就是出埃及前所有埃及的頭生與長子,都被擊殺,然後以色列人遵行逾越節,趕緊吃完,就離開,這裏告訴我們,若果我們真的要一次過獻上成為活祭,成為這一隻羔羊,我們要完全死去,把自我完全治死,就好像我在重生得救的那一日,我寫了一封信給神告訴神,由今日開始,祢的旨意,就是我的旨意,我的旨意,就是你的旨意,無論你要我做甚麼,去哪裏,幾時去,絕對百分之百,照你的旨意成就,我對自己和世界,完全已經死去,這埃及的長子已經死了!結果神就藉着那轟轟烈烈的四種經驗臨到我,改變我一生,亦開始了這愛情的關係。
跟住神命令以色列人,把他們的長子奉獻出來,成為祭司,但以色列人不願意,結果神就揀選了全個支派,就是利未支派,成為祭司,祭司自己沒有任何產業或土地,沒有任何財產為他們存留,當然他們不能夠有自己的理想和夢想,他們只能夠在聖殿事奉神,成個利未祭司體系,就是靈商,他們就像新約的全職事奉者,但神眼中看所有基督徒,都是長子和頭生,都是利未支派,都是祭司,因為在聖經當中,祂告訴我們新約的人,我們是君尊的祭司,一同建立神的靈宮,所以以廣義來看,我們沒有分全職或非全職,我們整體每一位信徒,都是利未人祭司。
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