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華牧師與我一樣,容易膽小、怕事、怕後果,可能是天生,加上父母的嚴厲,所以我們通常都會息事寧人,逆來順受,容讓自己吃苦,默默承受,受了冤屈,都不會抗 爭,所以當日話牧師初信的時候,閱讀到關於 John Alexander Dowie的見證,我非常諒解他的心情,一定膽戰心驚,不寒而慄,尤其是他的雜誌名稱叫 leaves of healing!結果十幾年後,類似更大的迫害,在1996年藉着雙氧水事件臨到日華牧師身上,若果日華牧師沒有預備好受苦的心志,加上十幾年好的信仰,他未必能夠勝過這 次的挑戰、衝擊和枷鎖,感謝神!結果日華牧師合格,還賺取了4794定命的呼召和祝福。
回想返!神命令亞伯拉罕當時所做的事情,真是匪夷所思、駭人聽聞,把自己的兒子殺死切件,把所有內臟抽出,然後把他生人獻祭,在今天來說,亞伯拉罕是殺人狂魔,是精神病患者,他犯了謀殺罪,要終身監禁,以現在的政府和宗教來看,這是邪教、異端,甚至是撒但教,才會做得出的事情,但你又不能夠否定這是神的作為,因為幾百年之後,聖殿就在同一位置建造,過千年後,主耶穌就在同一位置被釘上十字架,但在亞伯拉罕有生之年,都無法證實,他是帶着污名和信心死的。
曾經有一本英文屬靈書,作者縱觀聖經和教會歷史,作者為這本書命名,我覺得非常之正確和貼切,就是radical Christianity!中文的意思就是激進的基督教!又可以譯成極端!其實是真的!很多時,神在每一個時代,命令祂的受膏者、真命天子去作的事情,所遵行祂的旨意,都是不合常理、跨越時代、驚世駭俗,使人嘖嘖稱奇,一般人都會認為是怪異和癲狂,一定被魔鬼煽動,群起而攻之,就等於倚天屠龍記當中的明教,在各大名門正派眼中,是邪教,其實事實剛好掉轉和相反,明教才是真正的正人君子和正義之師,其他大宗派是旁門左道,心術不正,今日的基督教也是如此,唯有錫安是跟從神,其他名門正派,都是假宗教和法利賽人,不斷迫害我們。
所以我們由初信開始,就要一早擁有受苦的心志,不是單單有志向,而沒有實質的行動,有了受苦的心志之後,我們要主動安排很多受苦的操練,攻克己身,例如立約不會眼望姊妹超過5秒、絕不會單獨與異性共同出現在密封的單位中、結了婚後,不會與父母一起居住、結婚前拍拖,都不會拖手或有肉體的接觸、婚姻最好是經過印證、規定自己每星期都禁食禱告、甚至有時為到神的事工,不眠不休、規定每朝早一起身,第一件事就是聽栽在溪水旁,然後靈修,回應感言⋯等等!
當我們做好了這些基本的本分,神就會有機會加添一些額外的逼迫給我們,去鍛練我們,考驗我們,磨練我們,就等於平時測驗都取得高分,自然學校就會容讓你去考試,由校內試,去到公開考試,一步步,循序漸進,最後神可能容許我們得着殉道的冠冕。
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