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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 。 因為你們將薄荷 , 茴香 , 芹菜 , 獻上十分之一 。 那律法上更重的事 , 就是公義 , 憐憫 , 信實 , 反倒不行了 。 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 , 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 ( 太 23 : 23 )
原來律法裡面 , 有很多的大誡命和更重要的事 , 就是公義 、 憐憫 、 信實 。 在律法中 , 信實佔了一大重要席位 , 是一個份量很重的大題目 , 主耶穌要我們非常著重它 , 一生優先遵行 。
律法的總歸就是愛 , 我們怎樣才是愛人呢 ?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提前 1:5)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 22:37-40)
律法的總網,就是兩條誡命,第一是愛神,第二是愛人如己。我們怎樣才算是愛神?怎樣才算是愛人?
律法告訴我們,愛神愛人,就是我們向神信實、向人信實。國家、社會、社區、教會、家庭和人倫,都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彼此信實對待上,否則人與人之間,就沒有信用、信義和信任,所有群體都會瓦解和崩潰。原來愛人,其中就是要向人信實,負責任。
聖經中的所有律法,其實都是神與我們立約之內容中我們要履行的條文,包括新舊約。若果我們真正愛神,我們會向神信實,履行我們的所有責任和義務,就是行全律法,謹守遵行神的所有誡命、律例、典章。主耶穌因愛我們,已經為我們達到,所以我們靠著祂也必能做到。
其實行律法和遵守律法,是一個神設計出來給我們一個極好和有效的一生訓練,使我們信實,使我們在信實這性格上,完全像我們的天父。
嚴格的家庭,充滿紀律、賞罰分明的學校和教育系統,軍紀嚴明的軍隊,法治的社會,都是充滿誡命、規矩和律法,當中的所有法例和規條,豈不是用來維持秩序,保護那些行善和行義的人,當中的律法豈不是訓練我們守規矩和信實嗎?我小時候因為性格怯懦,會全遵守以上眾系統的規條和律法,非常聽話和循規蹈矩,不理會惡勢力的影響,風雨不改,因為我太怕後果,又希望得着保護和得著其制度的回報,久而久之就訓練我成為一個習慣性守規矩的人,與此同時亦建立了信實的性格。信主後,回到教會中,尤其是錫安,我要面對更多更高的標準和規矩,但因為之前的根底,我會很自然容易地順服和遵守,但此時與之前不同,因重生後,神的生命取替了舊我的生命,祂的愛在我心中居首位。所以過去27年,我不斷遵行按時增加的眾多規矩和標準時,都是非常甘心樂意,而且很喜歡遵守,我亦付很大代價信實地持之以恆,例上加例、力上加力、榮上加榮,非常主動樂意去遵守,而且越做越有自我價值,絕無半句怨言,因為知道領袖是行高標準的。但以上原因都只是其次,最主要是心中有股力量推動我,我越愛神,我就越發自律和信實地遵行這些日益加添的律法,我越發愛人,我就越有推動力這樣做,因為知道我這樣做,對別人是有益的。我這樣做其實就是對他們信實,因為我嚴守律法,言行一致,立下以身作則的榜樣。
總結:
律法叫我們信實,行律法就是愛,我們若愛神愛人,我們就會對神對人信實。